市遗名录:坑下龙凤舟
坑下村位于海游镇南部地属河谷平原,南北山峦耸峙,屏障县城,亭游溪自南入境,在村前入海游港汇入东海。
坑下龙凤舟起源于晚清时期,每逢新春佳节在村口晒场或道地演出,也有串乡走村到各地巡演。其表演是用竹木扎成龙凤船状各一只,每船表演者为二人,一扮男角,一扮女角,女者立于船内,以绸带夸在肩上扛着船架。表演舞动时两船随着音乐节奏往来梭状,行走时上下左右象舟船摇动,表演各种姿态。静止时,演唱戏文,古时唱“山腔”,现多唱越剧,有唢呐、弦乐和打击乐伴奏等。
坑下龙凤舟表演是三门众多文化遗产中至今尚在活动的民间艺术之一,县文化部门先后多次给予帮助指导。并经常参与县级举办的各种大中型民间艺术展演活动,深受广大群众所喜爱,2007年被台州市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