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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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三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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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新农村建设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开展经济建设、民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进步与全面发展 。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只有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文化是一个重要方面。搞好农村文化建设,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对于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当前三门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
三门,位于浙东沿海三门湾畔,地处中国“黄金海岸线”中段。全县辖10镇4乡,519个行政村,全县农村文化资源总量是乡镇文化站14个(仅有高枧乡和小雄镇有站舍及活动用房)、东海文化明珠乡镇2个、 基层文化俱乐部195个、业余文艺团队45支、网吧25家、音像店20家、印刷厂16家、打字复印店15家、电子游戏厅2家、歌厅5家、书店2家。由于历史原因,到现在14个乡镇中3个没有文化站干部。全县62.4 %以上的村没有文化室,14个乡镇仅只有3座影剧院,无一新建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为基层提供的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文化投入明显不足,农村文化基础设施陈旧落后。业余文化队伍匮乏不齐,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二是农村文化生活贫乏。文化活动单调乏味,部分村村民一年中仅仅听看广播电视,搓搓麻将而已;三是文化市场监管引导乏力。农村社会环境受到污染,许多格调低下和渲染色情暴力犯罪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农村文化市场,伦理道德观念蜕变,恶化了农村社会精神环境。部分农民的社会正义感、责任感、义务意识淡漠,荣辱观、是非观混乱,国家和集体观念淡化;四是农村文化遗产有的由于末曾规划保护遭到毁坏,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于年久无法挖掘,现已失传,有的面临频危;六是加之各种腐朽思想的负面影响,宗教活动频繁,封建迷信抬头,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在农村修庙宇、看阴阳风水盛行,神汉巫婆仍在活动,婚丧喜事大操大办现象突出,不少地方买码赌博、小偷小摸、打架斗殴吸毒等现象呈上升趋势,群众生活缺乏安全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二、三门农村文化建设的问题分析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的日益富足,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虽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农村文化建设仍然存在三个“不适应”。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不适应,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不适应,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适应。究其原因:第一、文化建设发展不平衡。农村文化建设由于受政治、经济、地理及重视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发展很不平衡。近年来,农村整治改造、村道硬化、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为解决资金不足的窘境,许多农村变卖闲置会堂、校舍等集体资产,出现现有文化阵地流失。另一方面,由于集体经济薄弱,新建文化设施投入不一,文化阵地建设难度较大。目前,我县农村文化建设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较好的,这些村镇一般经济基础好,领导较重视,交通方便,乡镇文化员齐全,农村文化阵地建设较好,有经费投入,能常年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大多数农民有一定文化素质,所占比例约为30%左右;二类是一般的,虽然有专职文化员,经费投入较少,文化站没有阵地,活动不经常,只在春节期间才搞一些文化活动,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一般,所占比例约为40%;三类是较差的,这些村镇经济基础薄弱,基层领导不重视,人口少而居住分散,农民文化程度较低,这里的文化站名存实亡,没有经费,常年不开展活动,农村文化阵地建设较差,所占比例约为30%,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
第二、农村文化经费投入不足。文化事业的发展需要一定经济基础的支撑,对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来说更是如此,当前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基础薄弱,财力捉襟见肘,农村文化建设投入有限。二是政府投入农村文化建设资金总量偏少,严重制约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三是农村文化建设氛围不浓,社会力量参与仍然缺位。不少乡(镇)、村领导干部对农村文化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只要搞好经济就行了,有的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的现象。认为经济建设是实的,短期就可以取得效益,能够体现出政绩,而文化建设是虚的,一时不能见效,政绩一时半会难以体现出来。所以,有的口头上强调要重视文化建设,而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部分村级干部对农村文化建设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认为文化建设是上面的事,是“城里人”的事,农民本身文化不高,只要吃饱喝足、干好自己的事就行了,农村文化建设可有可无,导致部分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俱乐部常年没有或只有很少活动经费,文化设施简陋,无法起到宣传教化、休闲娱乐的作用。
第三、农民文化生活内容单调。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农民的思想日趋多元化和复杂化。与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相比,农村文化生活发展滞后,主要表现为:(1)文化生活消费偏低。多数农户几乎没有文化消费概念,年轻者认为看看电影、上上舞厅、看看录像便是文化消费,年长者则干脆认为花那个冤枉钱干嘛,有那钱还不如多买点吃的。有些家庭文化生活年支出几近于零。(2)文化生活方式单一。多数乡村的文化生活所拥有的仅是山歌、看戏、舞龙灯活动等,而这些活动大多与重大农事活动和逢年过节紧密结合在一起。(3)文化生活品味不高。劳作之余,农民的消遣活动大多集中在走亲访友、串门、闲聊、看电视、聚众喝酒,甚至赌博打牌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等。
第四、基层文化队伍匮乏不齐。一些乡镇在机构改革中忽视了文化的功能和作用,乡镇文化干部大多为兼职,有的常年工作不姓文,造成闲时有人问,忙时无人管的局面。由于历史原因,有的乡镇文化站现今还没有专业文化干部,原来有的文化专业人员纷纷跳槽,在职的长期得不到培训学习,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乡镇文化干部队伍薄弱,大多数村级没有文化管理员,文化工作没有“脚”,难以站稳。 随之而来的后果是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后备力量明显不足,文化工作质量不高,各项文化活动正常开展受到制约,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第五、“不良文化”在农村占有一定的市场。一些乡村神汉、巫婆、看相、算命、看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还时有出现,农村红白喜事中还存在大操大办的现象,不仅浪费严重,也为封建迷信的滋长提供了土壤。近年来,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又有所抬头,许多农民认为在茶余饭后打打牌、搓搓麻将、输赢几个小钱消遣时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特别是农闲时节,赌博现象更是比比皆是。部分村文化建设认识不足及受经费等因素的制约,先进文化、健康文化受到限制,农村农民缺乏精神食粮,不能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加上少数农民缺乏现代文化意识,很大程度上给低俗文化、宗教迷信留有渗透和腐蚀的空间。 第六、农村文化建设环境不够优化。 首先政策不够配套。文化建设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和促进机制。而目前文化建设方面的立法及政策性规定较少,文化事业发展缺乏必要的政策性支持。如农村文化建设投入政策等,政府往往对城镇文化建设比农村文化建设更加重视,其次,农村文化建设氛围不够,农村文化建设氛围不如城镇文化建设氛围浓厚。有的领导对农村文化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不能积极主动地去解决当前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致使有的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名存实亡。农村文化活动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乡镇文化活动经费无保障。文化站财政拨款仅仅是人头费,乡镇文化站没有相应的购书、订阅报刊、开展活动以及正常业务工作的办公经费,农村文化活动难以展开。有的基层文化俱乐部虽然建设时按照标准筹建,但缺少后续经费投入,运行一时不能正常坚持开放,有的文化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文化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造成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等等。 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进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村文化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我县是欠发达县市之一,如何克服经济条件的制约,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呢?笔者认为:(一)、加强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农村文化建设。新农村文化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新的历史阶段,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需求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将产生其巨大的推进作用。所以,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新农村文化建设要负有重要责任。要把新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加大政府投入,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把农村文化工作列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市)、乡镇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单位的评价机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情况作为文化单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2).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责任。 新农村文化建设是农村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农村奔小康的总体目标之一,是文化大省、文化大市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本着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手段先进的要求,加快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在活动方式上坚持“社会文化社会办”的思路,形成“活动共办、人才互补、资源互用、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文化活动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制订农村文化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政策,明确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建立党委、政府农村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密切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村文化工作。宣传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搞好综合协调。群众团体要努力发挥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关部门对农村文化建设特别是重点文化工程,要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倡导科学、文明,克服愚昧、落后,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
(3)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级考核机制。新农村文化建设搞得好坏,关键在于各级领导。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村文化工作,并将文化工作的各项任务列入党政班子政绩考核之中。二是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县(区)和乡(镇)都应该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党委和政府负责文化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担负领导的职责,名符其实地抓好各项文化建设。三是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群团组织对文化工作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并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加大文化工作含量。四是要用典型引路,认真总结经验,召开典型现场会,表扬推广好典型,为差典型制定计划,限期整改。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经过不断努力,农村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文化服务切实加强,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文化服务网络。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农村文化工作体制机制逐步理顺,现有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文化队伍不断壮大,农民自办文化更加活跃。文化产业较快发展,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基本解决。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文化在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处理与新农村建设的两者关系。随着岁月的流逝,许多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由于得不到切实保护,已经消亡和濒临灭绝。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诸多问题:首先是政府职能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其次是全社会“重利用轻保护”对文化遗产保护认识不足;三是保护经费不足,保护力量薄弱,严重制约着各项保护工作的开展;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的项目传承后继乏人,各种技艺失传、濒临绝迹;五是如何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相互关系等等。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的新农村建设中,文化保护不能回避,相反首当其冲。我国拥有的古村落、古民宅其价值无可计量,但在较长时间里未被人们充分认识。考虑到古村落大多地域偏远,交通不便,当地自然资源往往非常有限,唯有利用古村落的传统文化内涵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优势,努力寻求古村落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保护文化遗产和发展经济社会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我们不能将文化遗产扔在一边,任其自生自灭,也不能仅仅为了保护才保护,而是应该充分发挥他们潜在的价值,将传统文化发扬光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同时,新农村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不能生搬硬套其他区域的思路与方法,而是要从本质入手,将本地文化遗产对象进行深入研究,提炼其精华,传承其有价值的文化因子,政府职能部门应给予政策指导,比如派经济学者、文化保护专家、规划团队、设计人士等对地方进行考察和规划,也可以培养地方干部和地方人才,让他逐步具备这方面的觉悟和能力。只有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内在联系,我们所保护的文化遗产才有生机活力。
(二)、加强新农村公共文化网络建设
⑴、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投入力度。新农村文化建设应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示范户。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各级财政要统筹规划,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提高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比例,保证一定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县、乡(镇)二级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文化建设村每年要按一定的人均比例给予一定的文化资金投入。2010年,实现乡镇有集图书阅读、影视播放、信息资源共享、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行政村有文化俱乐部和文化示范户。村文化俱乐部可在学校布点整顿中腾出的闲置校舍、会堂、祠堂及新建设办公楼改造或合用为村文化俱乐部。从而形成县、乡(镇)、村三级文化服务网络。
⑵、开展多种形式群众文化活动。新农村文化活动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坚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原则,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组织花会、灯会、赛歌会、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活动。紧密结合农民脱贫致富的需求,倡导他们读书用书、学文化、学技能,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积极发展农村电影放映,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等为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根据时代的特点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变化,不断充实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
(3)、着力创建农村特色文化。新农村要积极挖掘本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队伍,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各级政府要授予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为“民间艺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等称号,开展“民族民间艺术之乡”、“文化特色村”“文化示范村”“文化示范户”创建活动。对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外,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传承机制。积极创新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手工技艺项目,积极传承保护民族传统戏曲、音乐、杂技、花灯、龙舟、舞狮、舞龙等民间表演艺术和民俗活动,积极开发古镇游、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人、名品。
⑷、积极发展农村电影放映。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加大专项资金投入,重点做好配送电影流动放映车和电影拷贝工作,丰富农村电影片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和农村科教影片的放映。采取定点、流动、录像放映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农村电影放映的新方法新模式,加强农村影院的更新改造,增加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推广电影数字放映技术,在农村逐步实现由胶片放映向数字放映的转变。
⑸、开展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加快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重点支持边远贫穷地区乡镇、村基层服务点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要与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利用,使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逐步具备提供数字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的能力。
(三)、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
(1).大力发展农村民办文化。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村文化户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兴办农民书社、集(个)体放映队等。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的发展,引导文化专业户相互联合,进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开发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扶持以公司加农户、专业加工户等形式,从事农村特色文化产品开发和文化服务,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有关行政部门要简化对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登记审核程序,在土地使用、信贷、行业政策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社会资本在政策范围内,以各种形式兴办文化实体,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2)、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完善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打击腐朽文化。加强和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监管作用,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加强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整顿和规范新农村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取缔无证经营。重点加强对演出娱乐、电影放映、出版物印刷和销售、网吧等方面管理,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狠抓城乡文化互动。 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理念,借鉴军(警)民共建、结对子等模式把城区文化与农村文化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要积极探索“三下乡”活动的长效机制,使“三下乡”变成“常下乡”。同时,在活动内容上力求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真正使活动成为反映农民呼声,满足农民需求的有效载体。文化下乡的重点应放在加强城乡交流和挖掘利用当地民间传统文化资源两个方面。各级文化部门可利用专业队伍的优势,编排一些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文艺节目,利用节假日经常到农村巡回上演。乡镇文化站要深入基层,指导和帮助农民开展一些自娱自乐的文化娱乐活动,使专业演出和农民的自娱自乐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农村文艺汇演,带动和推动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
(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事业。重点捐助文化站(室)、图书室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公益性文化实体和文化活动。动员城市单位和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影视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可由捐助者直接交付农村,也可由民政部门、人民团体和有关民间组织负责组织发送。鼓励权利人许可基层文化单位无偿使用其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或国家机关向农村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跨度大,涉及内容多,工作任务重,是当前国家实施的一项重大战略工程,新农村文化建设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抓住新农村建设这一良好机遇,切实做好新农村各项文化建设,决不允许在新农村建设中毁坏不可再生的,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人民群众既是农村文化成果的受益者,又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参与者,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与创造性,我们相信随着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文化立法的不断推进,保护法规的不断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必将迎来美好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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