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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公益性特征,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上传时间:2011-05-06  浏览量:4059

    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党和政府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实现农村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我国现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结构中乡镇综合文化站处于基层的一个网点,它直接面对的是农村的村民,关系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文化建设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从总体上说,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十二五”期间的重大公益文化服务工程。为了实现“乡乡都有文化站”的建设目标,我们必须围绕公益性这个特征,进一步加强乡镇的综合文化站建设。
    一、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公益性体现在它承担的基本任务
    按照现有的政策规定,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任务是:组织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核心的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辅导群众业余文化活动;协助行政部门对农村群众文化事业、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等进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等。
    这些任务,体现出来的就是一个以公益性为目标。在现实工作中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前景和成就,宣传国内、国际形势,激励人们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提高农民群众的精神境界和社会主义觉悟,培养共产主义的理想、新年、道德和情操,树立科学态度和实干作风,发扬积极进取、勇于改革、为社会主义奋斗的革命精神,造就社会主义一代新人。
    2、组织开展各种传统节假日和经常性的文化娱乐、游艺、体育、棋类、展览、讲座、竞赛等项活动,使农民群众在劳动、工作、学习之余能够得到有益身心的文化娱乐,以利于消除疲劳,恢复体力,陶冶性情,焕发精神。
    3、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和日常生活的亟需,积极推广农民群众当前最需要的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为三农民展服务,为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4、帮助村(落)建立群众业余文艺组织,并辅导其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的活动,促进文明村、队的建设。
    5、加强对所辖范围内一切集体和私人举办的剧团、电影队、书店、书摊、影剧场、图书室等文化文艺组织,以及文化专业户、民间艺人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建立必要的管理和审查制度,提高其活动质量,端正服务方向,明确活动目的,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发挥其为人民服务的作用。
    6、收集整理民族民间优秀文学艺术遗产,继承优秀传统艺术,发展具有地方独特风格的社会主义文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要求。
    7、广泛组织群众开展业余音乐、戏剧、美术、舞蹈、曲艺、故事等文艺创作活动,同事兼顾通讯报导,积极推广优秀作品,丰富人们的精神食粮,抵制和消除主流意识形态相背离的文化因素。
    8、认真搞好革命文物和历史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向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几点建议
    加强综合文化站建设,改善农村文化公共服务条件,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基本的文化设施、场所和服务,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必要手段;是用先进文化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培养“四有”新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努力建设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等功能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对于促进新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有如下建议:
    1、确定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考评体系。各地党委和政府
    对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负有重要责任。要把文化站建设纳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确保综合文化站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要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和考评机制,把乡镇农村综合文化站建设列入创建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把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作为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公益性。乡镇综合文化站负责辖区
    内党委和政府关于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受主管部门的委托,协助管理辖区内的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其具体职能是: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放映活动;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村知识讲座;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活动室、俱乐部和文化中心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乡镇综合文化站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因此,当务之急是坚持把握和尽快落实公益性质,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切实保证乡镇综合文化站有序稳定发展。
    3、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标准。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制定的《“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明确指出:乡镇综合文化站应有的书报刊阅览室、文化活动娱乐室、图书室等设施或场所,活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我省作为文化大省,其建设标准普遍高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我省各乡镇应根据省文化厅要求,根据人口资源状况、经济发展规模、文化事业现状,因地制宜确定综合文化站的建设规模,达到省级标准。
    4、要不断提高综合文化站的公益文化服务能力。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服务群众的公益性文化机构,要充分发挥其在农村文化生活中的辐射作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内容、创新农村文化活动方式上下功夫,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设施和场所,广泛开展农民喜爱的文化娱乐活动。要通过固定设施和流动设施,采取阵地服务和流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让农民群众就近便捷、定时、定点在文化服务点享受文化服务。更保护好农民的自发热情,通过组建农民艺术协会等形式,使农民自我娱乐、自我欣赏、自我教育,真正融入新农村文化建设大潮,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人。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在文化阵地建设、文化队伍建设、文化活动内容和形式创新上,有所突破,有所开拓,真正成为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