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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及成效

上传时间:2014-07-18  浏览量:6296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对于中华民族而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现存历史文化的记忆,与保护文物古迹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在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现代化进程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留住记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多方面协同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门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三门先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了种类繁多、风格独特、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文学、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舞蹈、传统医药、传统戏剧、传统技艺、民俗、曲艺、传统体育与杂技等。我县自2007年全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以来,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经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进展顺利,保护工作卓有成效。

一、三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更加科学

1、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2007年,我县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试点县。根据浙文社[2007]51号《关于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试点、普查试点的通知》精神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三门实际,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领导、分级普查的工作思路,以“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普查,分类保护、传承发展”为原则,以“快动作、紧运行”的工作状态,积极展开普查工作。20076月,我县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成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普查机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普查工作,制定三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方案;各乡(镇)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各村普查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普查工作的开展。

三门县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范围广、工作量大、普查门类多、要求科学规范。经过历时一年多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普查,我县共召开各级普查动员大会15次,开展普查业务培训会17次,组织村落田野调查座谈会550次,动员普查员532人,普查对象7845人次,查得项目线索5万余条。按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进行认定、记录、建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的要求。首先,组织专家根据普查项目线索进行论证,科学认定不同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然后,采用文字记录、录音采集、摄像拍摄、实物征集等方式,对不同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不同程度的记录保存。最后,组织力量对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筛选归类,汇编成档乡镇普查成果1853项,县普查卷在乡镇普查卷的基础上集成汇编成果660项。

2、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我县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实际情况,对频临消失的,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荐申请列入各级名录予以重点保护,逐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录。截止20149月,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布,我县《三门祭冬》项目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录,《三门石窗》等12个项目入选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录,《上洋节》等35个项目入选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录,《下谢渔灯》等122个项目入选三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录。争取通过各级名录的建立,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打下牢固的基础。

3、落实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保护

为了彰显代表性传承人的重要性,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效保护与传承。三门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评审和命名了五批共计122名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在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基础上逐步向各级文化部门推荐申请国家级、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截止20147月,杨兴亚等12位传承人被命名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陈济民等23位传承人被命名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4、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

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是在生产、宣传、展示和传承的过程中,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前提,借助生产、宣传、展示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文化发展的载体。截止20147月,我县建立了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1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基地, 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传承基地以及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其中,三门县花桥中学、三门石窗传承基地、三门石窗艺术馆、三门蛇蟠岛旅游景区被浙江省文化厅分别评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传承基地宣传展示基地及经典旅游景区。此外,我县正在继续推进三门农耕博物馆和浙东百工馆建设,预计在2015年底完工并开馆展示

5、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媒体数字化建设

为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以点带面、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和创新,推进非遗领域数字化工作,促进非遗事业跨越式发展。20125月,我县作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试点县建设之一,办了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会议。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投资专项资金配备了专业摄像机、摄影机、电脑硬件和软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工作基础配备,以确保数据资源整理、转换、上传工作的正常开展。经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果科学系统的资源整合,成功上传普查员资料532条,普查线索一览表15916个,调查项目一览表1829个,项目调查表1829个,传承人调查表1829个,普查总结23篇,普查大事记1篇,名录档案21条,传承人档案6条,传承基地档案15条。基本实现了全省数据共建共享,可浏览全省非遗数据库,可配合上级做好数据平台上的各项数据申报工作,并保证各类数据档案在数字化建设中不断的补充完善。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1. 出台《三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县于2013年出台了《三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根据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各地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相应的保护扶持政策,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持续地开展。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逐渐增加

20076月,我县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并随财政收入的逐渐增长。截止20147月,包括浙江省财政厅下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资金、本县级支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社会各界捐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金,我县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累计达1000余万,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媒体数字化保护等多方面用途。

2.保护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日益加强

2007年以来,我县在已建立三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咨询制度的基础上,强化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求各乡镇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成立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2013年,正式成立三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力量,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持续开展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宣传教育

1、加强“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

历年“文化遗产日”期间,我县紧紧围绕浙江省文化厅提倡的文化遗产日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讲座、论坛以及咨询服务等活动,多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我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宣传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如今年的第九个“国家文化遗产日”。我县开展的“美丽非遗进文化礼堂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展演活动”,采取文化遗产移动展板宣传、非遗横幅标语宣传、公共电子屏幕设施宣传等方式展示三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并组织了包括传统舞蹈、传统音乐等5个门类,10余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多达三百余人的队伍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与此同时,还在三门县外国语学校开展了“三门美丽非遗进校园活动——文化特色教育学校授牌仪式及学生剪纸作品展活动”,鼓励、支持教育机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教育内容,建立传承教学基地,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

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版物编纂工作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宣传工作,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系统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我县于2008年开始有计划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版物编纂工作。出版了《凝聚之美—三门石窗艺术》、《杨家板龙》、《三门民间故事》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图书,并计划在2014年底完成《三门海风渔火》、《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编纂工作,2015年底启动《三门祭冬》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丛书编纂工作。

二、三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全民参与保护工作的良好格局。在县领导的重视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渐被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文化发展纲要,被纳入财政预算、重要议事日程和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为全县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承人提供政策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建立,为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设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资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有力的经费支持。同时,一大批企事业组织、民间社团和有识之士积极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来,三门县文联各有关协会及三门县工艺美术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开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与抢救保护工作;特别是广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一直坚持、坚守着自己的阵地,使许多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存和传承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动。

2.坚持政策理论研究,结合工作实践,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开创性工作,需要在保护工作实践中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指导保护工作科学开展。一是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每一项重大决策都充分征求专家意见;二是根据保护工作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如召开论坛和专题研讨会等,并将理论研究成果用于指导保护工作实践;三是开展保护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打下基础。

3.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紧紧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特点和这一工作方针,积极探索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保护工作机制,其中,特别注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传承基地建设。目前,通过一系列保护工作的开展和实践探索,从名录体系建设、传承人保护,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一套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

4.加大宣传力度,取得全社会共识,营造开展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一是利用“文化遗产日”和民族传统节日,精心策划组织适应人民群众审美情趣、接受能力和心理特点的系列活动,如展览、展演、论坛、讲座等,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乐于参与和便于参与有关活动,不断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积极利用大众传媒,如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采取各种形式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典型案例和代表性传承人。三是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如花桥龙灯进校园、剪纸艺术进课堂、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乡土教材等,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

虽然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和浩大的工程,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一项光荣而重大的使命。因此,我们仍不能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许多问题:许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仍在日益消减,急需进行抢救性保护;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年时已高,后继无人,面临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人才薄弱,缺乏专项保护经费;社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有待增强,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识。

因此,我们要以“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持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有关精神,发扬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作出最大的努力和贡献。

                         (三门县文广新局   郑扬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