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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浙江省特色小镇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预备通知

上传时间:2016-10-17  浏览量:4998

各市、县(市、区)文化馆:

为全面展示我省特色小镇建设风貌,反映特色小镇建设的特色亮点,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摄影爱好者关心、参与、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浙江省特色小镇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摄影艺术的手段,深入发掘全省各级特色小镇丰富深厚的人文内涵,宣传特色小镇建设成果,积极助推我省特色小镇建设。

二、主题内容:

以反映浙江省特色小镇建设为主题。参赛作品可以是反映我省各级特色小镇建设成就及其风土人情为内容的摄影作品,也可以反映我省各级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及事迹。要求主题突出,艺术感强,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三、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1月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评选展出阶段:拟定为2016年11月底。                                

四、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将邀请省内专家进行评选。

五、征稿要求

(一)参赛作者、作品及投稿要求;

1.所有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但必须取材于浙江省各级特色小镇建设相关内容;

3.投稿要求:投稿作品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和单幅、组照作品均可;组照作品请自行编辑,按照作品顺序排列送稿。

4.投稿方式:以各市文化馆为单位组稿,集中统一报送;为保证作品质量,各市文化馆报送摄影作品数量至少50幅以上;

5.作品需提供数码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87459880@qq.com。数码文件应保证放大质量,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

6.数码文件一律在作品文件名标注:作品标题、作品拍摄地特色小镇的地名、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7.联系人:浙江省文化馆 刘智宁:0571-87087997  1875711010

(二)其它说明事项

1.本次活动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举办单位有权在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2.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

希望各市、县(市、区)文化馆能够组织当地摄影爱好者到各级特色小镇进行采风创作,积极投稿。


附件:浙江省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

 


浙江省文化馆

2016年9月27日

 



主题词:特色小镇  摄影  征集  通知

抄送: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浙江省文化馆办公室                2016年9月 27日印发